为有效缓解濮阳市城区部分道路的交通压力,进一步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努力为广大群众出行创造一个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五条、三十九条之规定,决定对以下路口实施禁止车辆左转通行的交通管理措施:
一、胜利路与濮上路交叉口东、西、南、北四个方向均禁止左转;
二、胜利路与金堤路交叉口东、西、南、北四个方向均禁止左转;
望广大驾驶员注意交通标志和交通信号灯的变化,并自觉遵守,共同维护城区道路的交通安全与通畅。对违反上述禁止左转通行规定的,我支队将依据电子监控设备抓拍记录的证据和民警现场执法对违法车辆进行依法处罚。此公告自2021年3月23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濮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1年3月16日